新兴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9 15: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兴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于2015年6月11日发布的新兴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XXG2015-GK022)。现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资格:中的第四点删除
更正后描述如下: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工商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及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投标人必须在集中采购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新兴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6-288547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
电话:0766-2884088传真:0766-2893866
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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