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高明监狱大米和大豆油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就广东省高明监狱大米和大豆油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变更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延期至2015年6月23日。
二、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延期至2015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第3点“采购内容及需求简述”的服务期限原来为“2015年7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现变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中项目需求“01包:大米”第一项“项目概况(一)”原内容为“本项
目为高明监狱所需的罪犯生活物资——大米的采购,货物的供应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 日。”现变
更为“本项目为高明监狱所需的罪犯生活物资——大米的采购,货物的供应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中项目需求“02包:大豆油”第一项“项目概况(一)”原内容为“本
项目高明监狱所需的罪犯生活物资——大豆油的采购,货物的供应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 月30日。”现
变更为“本项目为高明监狱所需的罪犯生活物资——大豆油的采购,货物的供应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5.4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原内容为“必须在2015年
月 日17时30分前到帐,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投
标。
提示:周六、周日的银行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请注意提前办理支付,以免逾期。”现变更为“必须在2015年
7月3日17时30分前到帐,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提示:周六、周日的银行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请注意提前办理支付,以免逾期。”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公告文件为
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广东省高明监狱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69822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05703
传真:0757-83939018
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高明监狱监察审计室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