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体育局、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幕墙采购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贵港市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幕墙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DHGG201545HA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6月05日
变更日期:2015年06月19日
变更事项:
由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贵港市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幕墙采购(项目编号:DHGG201545HA)项目,已于2015年6月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出如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2、国内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及幕墙设计甲级资质。”现更改为:“2、国内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凡原招标文件中涉及该资质要求均相应修改。)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原为:“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现更改为:“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2015年6月30日15时30分”,现更改为:“2015年7月10日9时30分”。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原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6月29日17时前到账,因此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达本中心账户上的时间),若逾期缴纳则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开具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17时前)”,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7月9日17时前到账,因此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达本中心账户上的时间),若逾期缴纳则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开具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时间为2015年7月9日17时前)”。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贵港市体育局、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品;联系电话:0775-4367299(兼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联系人:吴昆容;联系电话:0775-4569097(兼传真)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8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贵港市体育局、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体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先生 0775-436729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小姐 0775-456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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