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抗日民族英雄雕塑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抗日民族英雄雕塑项目
项目编号:HBHJ1505-01-111
采购人名称: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普圆街2号市委办公楼七楼 |
采购联系人联系电话:刘处长 0311-86686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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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邢敏云 0311-89107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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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李混子抗日民兵爆破群雕 |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平安公园(石家庄集中营蒙难同胞纪念碑北侧) |
工期:2015年10月底前完成雕塑塑立及周边环境的建设。 |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6月12日 |
更正事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更正内容: (1)投标人资格要求:原内容: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一级及以上雕塑企业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主创设计师需具备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的会员证及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并具有大型写实人物雕塑创作业绩。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雕塑设计、施工等相关内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主创设计师需同时具备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的会员证及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并具有大型写实人物雕塑创作业绩。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原内容: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8日; 现更正为: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5日; (3)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原内容:2015年7月7日14时30分 现更正为:2015年7月9日9时00分 其它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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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时期:2015年 6月18日 |
联系人电话:邢敏云 0311-89107815 |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