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中山市南区日华路道路改造、称沟湾涌水循环和排涝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中山市南区日华路道路改造、称沟湾涌水循环和排涝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P-GK2015-0519-2】,澄清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3页第九点开标地点澄清为:
4.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二、投标保证金相关内容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10页第17点第4条款修改为:
(4)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存入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应同时满足下列规定:
a) 账户名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号 | 开户银行 |
44310501040888887000002000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歧支行 |
645765693701 |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9558852011000009377 |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注:此账户只用来收取投标保证金,从三个帐户号中选其一进行缴纳,并注明招标编号、公司名称。
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悉本公告确认无异议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于2015年06月23日17:30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665226;
传真号码:0760-88665236。
特此公告!
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06月18日
澄清公告文件签收单
(请各投标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760-88665236)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中山市南区日华路道路改造、称沟湾涌水循环和排涝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澄清公告》我公司已收到。该公告内容清楚,字迹清晰,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