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资产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第2号)
采购单位: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银川房产大厦附楼四楼
采购联系人:李 丹 联系方式:0951-68998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
项目联系人:李海霞 联系方式:0951-60175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资产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银万博招服(竞)[2015]第64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5月22日
更正事项、内容:
1、《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所优惠的百分比报价。本项目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变更为“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所优惠的百分比及金额,所投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总价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元,本项目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
2、《谈判文件》的《投标函》中“我方投标报价为:按照《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宁价(经)发【1997】35号)取费标准下浮 %”变更为“我方投标报价为:按照《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宁价(经)发【1997】35号)取费标准下浮 %;①保障房、营业房及地下车库投标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②阅海万家D区大商业投标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3、资产评估时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
4、本项目接受公证书。
5、《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招标控制价”中:“本项目设定控制价为:按照《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宁价(经)发【1997】35号)取费标准下浮45%,投标人所报下浮比例可高于或等于45%,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下浮比例低于45%,则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如下: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5日9:30分(招标代理机构自2015年6月25日9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9:30分。
7、“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变更如下:
一、项目地点:银川市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
二、招标范围:
1、保障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共涉及27589套,总建筑面积1535755㎡。
2、营业房:包括直管公房营业房、局用营业房,共涉及463套,总建筑面积为96748平米。
3、地下车库:包括27个小区,总建筑320729.38平米。
4、阅海万家D区大商业,总建筑面积76134平米。
5、拟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地产现状分为现房和在建工程两类。
6、上述拟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地产,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均为划拨用地。
三、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资产评估时限:____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____
特此公告。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