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实验学校门窗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变更公告
鹤壁市实验学校门窗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变更公告 | |
项目名称:鹤壁市实验学校门窗改造工程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HBZC[2015]0103号 | 批复编号:〔2015〕593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自筹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采购预算(元):一标段138000元,二标段141942元 | 保证金(元):一标段2500.00二标段2500元 |
采购人:鹤壁市实验学校 | 联系人:周先生 0392-3201916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先生 0392-6951108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韩女士 0392-3314106 |
变更内容:招标文件中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如下: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市淇滨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加盖代理机构公章)、“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中标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转账凭证加盖财务章(复印件); 现变更为:1、潜在供应商必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如下: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市淇滨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4、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转账凭证加盖财务章(复印件); 6、 保证金 6.2 供应商的保证金必须以基本账户足额缴纳; 现变更为:6.2 供应商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 6 月 19 日上午8:00至9:0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5年 6 月 19日上午9:00 现变更为: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 6 月 24 日下午14:30至15:3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5年 6 月 24日下午15: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