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学院新苑三号空气热泵供热系统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金融学院新苑三号空气热泵供热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secm20150616-01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6月15日
变更日期:2015年06月17日
变更事项:
投标单位资格审核要求
1、投标响应方属于代理机构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须提供相关代理证明或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开标当日备查;所选用的空气源热泵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须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和检验报告,该制造商对于所投产品必须有五年以上的生产经验,具备ISO9001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响应方为空气源热泵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须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空气源热泵须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该制造商对于所投产品必须有五年以上的生产经验,具备ISO9001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选用的空气热泵机组必须具有3C认证证书;
4、投标人近2年在国内有成功的类似项目业绩;
5、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及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四、招标文件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16日- 6月2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地址:中山西路1245弄1号1号楼213室
报名时需携带: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盖法人章及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厂家报名提供)
4 ISO9001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厂家报名提供)
5 近两年国内类似成功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本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售后不退。
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事宜以原公告为准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上海金融学院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姜永辉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245弄1号1号楼21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