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曹妃甸区交警支队设备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7 08: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曹妃甸区交警支队设备
项目编号:宏烨(招)2015-041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6月16日
变更日期:2015年06月17日
变更事项:
更正事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
1、原“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变更为“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
2、原“携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变更为“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18日......”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19日......”
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曹妃甸区于唐线西行100米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建平1813156153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宏烨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凤凰世嘉601楼504室(友谊路与翔云道交口)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冯海江0315-232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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