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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实验室、机房防雷工程[GXJLRZ3X2015036]项目更正公告(二)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6: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报价人:

201562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gzfcg.gov.cn)上发布的贵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实验室、机房防雷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JLRZ3X2015036)询价采购公告,现将原询价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原询价采购文件中,要求报价人资格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安防工程专业施工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防雷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现更改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防雷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原询价采购文件中,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为“201563201565止(工作日,8:0012:00,14:3018:00)”,现延长3个工作日发售本项目标书,即20156172015619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继续接收潜在报价人报名

3、原询价采购文件中,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地点为“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仙依路港宁花园58号三楼)”,现更改为“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仙依路港宁花园58号(新门牌号为1289号)三楼]”。

4、原询价采购文件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为“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仙依路港宁花园58号四楼)”,现更改为“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仙依路港宁花园58号(新门牌号为1289号)四楼]”。

5、原询价采购文件中,有意参加报价的企业须携带的资料为“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来购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各一份,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现更改为“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来购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各一份,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6、原询价采购文件中,第一章报价人须知第3项资金来源为“采购单位自筹”,现更改为“基础设施维修资金”。

7、原询价采购文件中,第一章报价人须知第18.1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由报价人按投标规定的金额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账户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本招标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报价资料表”)。到201568下午18时整止,若某报价人未凭银行底单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前来我公司开具保证金到账证明,则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资格”,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保证金交纳形式:从报价人基本帐户转出(请在付款用途栏注明;XX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必须在2015622下午18时整前。报价人须将银行缴款凭据(加盖有银行公章)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若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导致报价人保证金未能在2015622下午18时整前到账的,报价人可以将有效银行缴款凭据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如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仍未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的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本项目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报价资料表”)”。

8、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624上午930分整

除本项目《更正公告(一)》及本更正公告的内容外,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 园

联系电话:0775-4238198

 

贵港市公安局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                                   2015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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