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于原位测试方法的珠三角软土特性及参数的确定方法研究(采购项目编号:2015-197026-0001)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的澄清/更正公告
1.原采购公告中的第五条3款“3.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工程咨询(水利工程、水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澄清/更正为: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工程咨询(水利工程、水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2.原采购公告中的第六条“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B塔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澄清/更正为: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7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B塔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原采购文件中与上述2款有关的内容均按本澄清/更正公告作相对应的修改。 4.原采购文件P23页商务评分表第二款“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得3分,其它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澄清/更正为:获省级“五一劳动奖状”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得3分,其它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5. 原采购文件P23页商务评分表第四款“2013年以来财务状况的主营收入在8000万以上(含8000万)、净利润300万以上(含300万),得5分;主营收入在5000万以上(含5000万)、净利润200万以上(含200万),得3分;主营收入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净利润100万以上(含100万),得1分;其它不得分。 (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澄清/更正为:2013年以来财务状况横向比较,优为4-5分;良为2-3分;一般为1-2分;差为0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采购人地址: /
电话: 020-38356406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吕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38356406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陈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B塔503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38036572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38036642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陈喜宏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38036572
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