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电-关于XM2015-DZ0057C1推拿治疗床等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一、接使用单位通知,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要求、配置”增加以下采购设备:
品目号1-8中药饮片柜
1、外形尺寸:980*500*1980 mm(±
2、可调双斗成药架分七层,每层有两个药斗。
3、顶层药与平面成15度角,其它药平放,药都能往外拉出。
4、药前有拉手,配有插卡孔。
*5、所有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经压折、焊接成型。
*6、立柱用材厚
7、导轨为胶轮导轨。
8、整体坚固耐用,操作灵活。
品目号1-9中药饮片柜
1.中药架(数量:1个):
*1.1.外形尺寸:3600*600*
1.2.药架四层,每层采用整板焊接而成。
*1.3.所有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经压折、焊接成型。
1.4.立柱用材厚
1.5.横杆用材厚
1.6.层板用材厚
1.7.整体坚固耐用,美观大方。
2.中药架(数量:1个):
*2.1.外形尺寸:2500*600*
2.2.药架四层,每层采用整板焊接而成。
*2.3.所有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经压折、焊接成型。
2.4.立柱用材厚
2.5.横杆用材厚
2.6.层板用材厚
2.7.整体坚固耐用,美观大方。
3.中药架(数量:1个):
*3.1.外形尺寸:2000*600*
3.2.药架四层,每层采用整板焊接而成。
*3.3.所有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经压折、焊接成型。
3.4.立柱用材厚
3.5.横杆用材厚
3.6.层板用材厚
*3.7.背面板厚
3.8.整体坚固耐用,美观大方。
4.中药柜(数量:1个):
*4.1.外形尺寸:800*600*
4.2.药柜分三层,每层采用整板焊接而成。
*4.3.所有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经压折、焊接成型。
4.4.立柱用材厚
5.中药工作台(数量:2个):
*5.1.外形尺寸:1200*640*
5.2.工作台分三个抽屉,导轨为胶轮导轨。
*5.3.所有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经压折、焊接成型。
5.4.立柱用材厚
5.5.横杆用材厚
*5.6.桌面板用材厚
5.7.左下设单开门柜,内分两层。
5.8.整体坚固耐用,美观大方。
6.踏脚凳(数量:2个):
*6.1.外形尺寸:900*120*
6.2.踏脚凳分三层。
*6.3.所有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经压折、焊接成型。
6.4.立柱用材厚
6.5.横杆用材厚
*6.6.凳面板用材厚
6.7.整体坚固耐用,美观大方。
品目号1-10中药饮片柜
1.规格为四门。
2.拉手为合资企业生产的新式香蕉式拉手,玻璃胶条汽车密封胶条。
3.以进口全优质304不锈钢材料制作为佳,板材为
4.正面以
5.外部尺寸为:
2、原招标文件1-4页“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更改为: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付使用期 | 使用单位 |
XM2015-DZ | 1-1 | 推拿治疗床 | 3台 | 详见招标内容 及要求 | 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卫生院1台、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台 |
1-2 | 推拿治疗床 | 3台 |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卫生院3台 | ||||
1-3 | 推拿治疗床 | 2台 |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中心卫生院2台 | ||||
1-4 | 多功能治疗床 | 1台 | 厦门市同安区五显卫生院1台 | ||||
1-5 | 颈椎牵引设备 | 1台 |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卫生院1台 | ||||
1-6 | 颈椎牵引设备 | 2台 |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卫生院2台 | ||||
1-7 | 腰椎牵引设备 | 1台 |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中心卫生院1台 | ||||
1-8 | 中药饮片柜 | 1套 |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卫生院1套 | ||||
1-9 | 中药饮片柜 | 1套 | 厦门市同安区新民卫生院1套 | ||||
1-10 | 中药饮片柜 | 2套 |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中心卫生院2套 |
3、原招标文件3-6页“六、投标要求及说明”中“*3、本合同包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品目号1-1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品目号1-2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0.3万元、品目号1-3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1万元、品目号1-4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4万元、品目号1-5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1.5万元、品目号1-6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1万元、品目号1-7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5.5万元)。”。
更改为:“*3、本合同包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品目号1-1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品目号1-2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0.3万元、品目号1-3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1万元、品目号1-4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4万元、品目号1-5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1.5万元、品目号1-6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1万元、品目号1-7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5.5万元、品目号1-8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1.8万元、品目号1-9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品目号1-10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1万元)。”。
4、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及“附表:技术规格及商务响应表”作相应调整。
二、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15年6月2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之前。
三、投标截止、开标时间调整为: 2015年6月3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本更改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联系人: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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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0592-2298138)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