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竞标供应商: “南岸区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项目编号:0819-1510230032(15C0256、15B0189)]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如下变更: 包一: 1、谈判文件“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中“二、谈判资质”下第“(二)特定资格条件”下第1条变更为:供应商应具备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甲级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2、谈判文件“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要求”中增加“7、其他要求:供应商须熟悉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要求。2011年至今供应商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指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一及包二均增加以下内容: 3、谈判文件“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增加“四、技术部分”,其格式如下: 四、技术部分 (一)技术要求响应情况(格式自定)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技术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竞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