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电-关于XM2015-TCT0197厦门市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
公告.rar致各投标人:
一、接采购人通知,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3-2页“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现更改为:“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机构总部授权的分支机构。”
2、原招标文件第3-2页“三、投标人须提交的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现更改为:“三、投标人须提交的相应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提供机构总部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分支机构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4.机构总部授权函(机构总部为投标人则无需提供)。”
二、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15年6月26日。
三、投标截止、开标时间调整为: 2015年06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本更改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联系人: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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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0592-2298138)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