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南宁市财政性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审核服务采购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NNZC2015-30143A)
一、项目编号:NNZC2015-30143A
项目名称: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南宁市财政性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审核服务采购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6月03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1)
各投标人:
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南宁市财政性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5-30143A)的公开招标文件第5、8、10页A、B、C分标“货物需求一览表”服务内容和要求中提及的“投标人投标时须与招标人签订的《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格式见本更改附件。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刘长华 0771-218935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何仕宇 0771-550113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附件
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
承
诺
书
代理南宁市财政性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审核
业务社会中介机构廉洁从业承诺书
如我公司在本次招标中中标,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招标人提供的公司及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有关证件及资料详实,不弄虚作假;
2.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审核过程中,不得使用未报招标人登记备案的从业人员;
3.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发出的各类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
4.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和考核;
5.不采用行贿、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审核业务;
6.不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泄露招标控制价编制定价信息;
7.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有意增大或减少工程量、弄虚作假增加评审额、有意使工程量清单漏项,影响项目评审的客观、公正性;
8.不向利益相关方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
9.不向外界泄露评审工作机密;
10.不为公司从事具体评审工作当事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
11.不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12.不接受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的宴请及各类娱乐活动。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