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2 15: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烟台市牟平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烟台市牟平区财政局
地 址:烟台市牟平区通海路308号 联系方式:0535-4267125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5楼 联系方式:0535-667763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名称:烟台市牟平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烟牟政采[环宇]服务2015-004号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6月10日
六、报价截止日期:2015年6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更正事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八、更正内容:
原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及工商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维修企业)的营业所在地须在烟台市牟平区;
3、供应商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若为汽车品牌专营店(4S店)应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或生产厂家签订的特约服务合同。
现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及工商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维修企业)的营业所在地须在烟台市牟平区;
3、供应商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若为汽车品牌专营店(4S店)应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或生产厂家签订的特约服务合同。
九、更正日期:2015年6月12日
十、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曲 军 代理机构:景 磊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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