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车管所智能排号系统、PDA智能终端查验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长垣县车管所智能排号系统、PDA智能终端查验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长交采2015ZB034号
三、采 购 人:长垣县公安局
四、变更内容:
(1)原公告第五项: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第7条,“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所供产品厂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现变更为:
一标段须提供:投标人应具有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所供产品厂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二标段须提供:投标人应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中级项目经理或具有(机电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原公告第十一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第1条、第2条: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现变更为:
一标段报名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标段报名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服务器、存储需原厂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五、原公告日期:2015年06月11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垣县公安局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83739161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5090308531
长垣县公安局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