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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金铺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第二年度)选择决算与审计单位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1 17: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汝南县金铺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第二年度)选择

决算与审计单位项目变更公告

      汝南县金铺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第二年度)选择决算与审计单位项目(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531号)于20156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现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

2.招标服务要求及任务: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完成期限

(第二年度)选择决算与审计单位

按照相关法律对项目工程决算及审计要求,出具真实、公平、符合要求的工程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现变更为:

2.招标服务要求及任务: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完成期限

(第二年度)选择决算与审计单位

按照相关法律对项目工程决算出具真实、公平、符合要求的工程决算报告及负责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所有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工程决算报告工期为自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原招标公告: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决算与审计工作完成,技术成果经县级及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可通过,且该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3其他特定条件: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3.4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原件);

  3.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及高级工程师证(原件);

 3.3.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原件);

       3.3.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3.8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现变更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决算与审计工作完成,技术成果经县级及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可通过,且该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3其他特定条件: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3.4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原件);

  3.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及高级职称(原件);

     3.3.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3.7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三、原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汝南县金铺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第二年度)选择决算与审计单位项目

二、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原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及高级工程师证(原件);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原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9、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三、服务要求及任务:

     按照相关法律对项目工程决算及审计要求,出具真实、公平、符合要求的工程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工期为自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商务要求:

服务完成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服务地点

汝南县金铺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第二年度)项目区。

付款方式

工程决算与审计工作完成,技术成果经县级及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可通过,且该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费用的90%,剩余10%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五、采购资金预算,资金来源:

资金预算不超过财政审定后工程施工费的0.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现变更为:

一、项目名称:汝南县金铺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第二年度)选择决算与审计单位项目

二、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原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及高级职称(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三、服务要求及任务:

     按照相关法律对项目工程决算出具真实、公平、符合要求的工程决算报告及负责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所有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工程决算报告工期为自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商务要求:

服务完成期限

工程决算报告工期为自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地点

汝南县金铺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第二年度)项目区。

付款方式

工程决算工作完成,技术成果经县级及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可通过,且该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费用的60%,剩余40%待审计报告完成并经相关部门认可通过后一次性支付。

五、采购资金预算,资金来源:

资金预算不超过财政审定后工程施工费的0.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其它不变敬请各投标企业注意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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