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火炬开发区下歧涌黎村段清淤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的中山火炬开发区下歧涌黎村段清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877-15GZTP01C120)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或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的P8页第四条“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第3款“★3.人员要求:”第1小点“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机电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广东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核查)”澄清为: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机电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核查)。
2.原招标文件中的P8页第四条“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第3款“★3.人员要求:”第3小点“安全主任或安全员要求:须取得广东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核查)”澄清为:安全主任或安全员要求:须取得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核查)。
3. 原招标文件中的P8页第四条“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第4款“其他要求:”第2小点“为保证工程质量,投标人报价下浮如果超过本项目预算的20%(即报价低于人民币11740元),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供评委判断投标人是否低于成本价投标,如所提供资料不足以判断其非低于成本价投标或判断其低于成本价投标,均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澄清为:为保证工程质量,投标人报价下浮如果超过本项目预算的20%(即报价低于人民币111740元),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供评委判断投标人是否低于成本价投标,如所提供资料不足以判断其非低于成本价投标或判断其低于成本价投标,均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杜先生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利小隐水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电话:0760-85311329 传真:0760-88580505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 年六月十一日
中山火炬开发区下歧涌黎村段清淤工程项目澄清公告确认函
现同意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我单位的以上澄清要求于2015年6月11日按规定进行发布本项目澄清公告(项目编号:0877-15GZTP01C120)。
采购人名称:(盖公章)
二○一 五年六月十一日
中山火炬开发区下歧涌黎村段清淤工程项目澄清公告回执
我公司已收到中山火炬开发区下歧涌黎村段清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877-15GZTP01C120)的书面通知,并已完全了解澄清内容。我公司同意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举行开标会议。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收日期:二○一五年六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