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监管工作项目变更公告
SZZB-15D030云南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监管工作项目变 更 公 告
各供应商:
本项目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为: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其授权的直属分支机构(如总公司无法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可授权其分支机构为其全权代理参加);
2.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法律财务等涉外专业人员,稳定经营3年以上。
2.3对以东南亚为主的全球国家或境外企业有资信调查、法律或财务调查及咨询服务的专业能力。
2.4具备以东南亚为主的全球的企业、项目、银行等基本数据资料或历史服务案例。
2.5具备稳定而持续的境外商业或行业资信信息服务的能力。
2.6供应商为总公司授权的直属分支机构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全权代表总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证明文件原件(格式附后)。
2.7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变更为:2015年6月8日至6月15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请各供应商以此变更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附件:
致: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 (总公司名称)全权委托我公司的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名称)代表我方参与项目编号为SZZB-15D030的“云南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监管工作”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此次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 (分支机构名称)已获得我方授权,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全部为我方所认可,受托人 (分支机构名称)在我方全权授权下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所有行为及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由我方承担民事责任。
一旦受托人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受托人《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履行我方的责任和义务。受托人 (分支机构名称)以自己的名义在中标后订立的合同将直接约束我方。
特此证明。
授权人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人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注:分支机构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必须按照本格式要求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