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高清审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项目编号:0835-1501G97N040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冈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高清审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15年6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及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121.8.166.90/)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根据实际情况,现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副本;
7.2.4.具有由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的备案证明。
7.2.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7.2.6. 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该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佛冈县人民检察院
电 话:0763- 4279131
联系地址:佛冈县人民检察院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人:何家茵
电 话:0763-3217888、3216188
传 真:0763-3783695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