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鼎山辖区公厕保洁管理服务外包采购补遗公告(一)(项目编号=津采招F[2015] 32号)
作者: 发布于:2015-06-11 09: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江津区鼎山辖区公厕保洁管理服务外包(津采招F[2015]32 号)采购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评标标准中“1.投标报价(60分) 取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2%的加1分,最多加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以上的只得基准分55分,但不加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2%的减1分,最多减5分。”更改为“1.投标报价(70分) 取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加1分,最多加10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以上的只得基准分60分,不加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③考核(10分)。该公司在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有关环卫工作中获一等奖的每个计3分;获二等奖的每个计2分;获三等奖的每个计1分;三等奖以下的不计分。累计最高分值10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城镇管理工作获奖通报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单位鲜章。”更改为不作为评分项。将“商务部分(25分)更改为“商务部分(15分)”。 三、原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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