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桂平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第三批)(BJJZ-2015-GX-0414)中标候选人更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桂平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第三批)
二、项目编号:BJJZ-2015-GX-0414
三、采购单位:桂平市教育局
四、采购代理单位: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五、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更改公告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8日
八、原中标结果:
3标段中标人:广西兴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佰伍拾玖万叁仟壹佰捌拾陆元肆角整(¥3593186.40 )
项目经理:吴书,注册建造师二级 (注册编号:桂 245111118024)
现中标结果更改为:
3标段中标人:广西桂平市银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叁佰伍拾玖万贰仟陆佰玖拾柒元陆角玖分(¥3592697.69 )
项目经理:梁明,注册建造师二级 (注册编号:桂 245091015273)
九、更改说明:3标段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兴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有关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了解情况及其项目负责人自身原因,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采购人确认,确定3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桂平市银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林永佳、廖学杰、陈锡伍、岑军明、蒙范林、孔健、伍伟金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桂平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桂平市 | 地址:贵港市龙珠别墅3135号五楼(市人事局斜对面) |
邮 编:537200 | 邮编: 537100 |
联系人:伍先生 | 联系人:小党 |
电话:0775-2996628 | 电话:0775-4358264 |
传真:0775-2996628 | 传真:0775-4358251 |
2015年6月10日 |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桂平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第三批)(BJJZ-2015-GX-0414)中标公告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桂平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第三批)[BJJZ-2015-GX-0414]补充通知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桂平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第三批)[BJJZ-2015-GX-0414]更改通知(二)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桂平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第三批)[BJJZ-2015-GX-0414]更改通知(一)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桂平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第三批)[BJJZ-2015-GX-0414]更改通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