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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桥头镇道路保洁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0 11: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慈溪市桥头镇道路保洁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公告次数:2
发布日期:2015-0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慈溪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桥头镇道路保洁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CXFSCG2015061
二、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慈溪市桥头镇道路保洁一年物业服务,一年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并报采购主管部门备案,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

1年

项目人员数量配置:本项目总人数不低于45人。

三、补充事项:

一、项目编号:CXFSCG2015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慈溪市桥头镇道路保洁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5月25日

四、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15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调整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调整为“2015年 6 月 22 日下午16:00时前”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中综合评分法评分表(兼评委打分表)商务分部分

原为:

商务分20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场情况:(1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开标时到场并在身份确认时出示身份证并签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业绩(最高得8分):提供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类似道路保洁项目(小区物业保洁、河道保洁、绿化养护等除外),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100万(含)-200万元(含)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1、若提供的合同含其他保洁内容的且合同内容不能体现道路保洁部分的金额的,需另提供本合同业主单位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2、若提供的合同含其他保洁内容的,只计算道路保洁部分合同金额。

在慈溪市注册的或在慈溪市建设局办理进慈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的得3分,二级资质的得2分,三级资质(不含暂三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在慈溪市注册的,还需提供进慈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车辆(最高得8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中型及以上机动扫路车的得4分, 8吨及以上洒水车的得4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租赁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变更为:

商务分20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场情况:(2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开标时到场并在身份确认时出示身份证并签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业绩(最高得10分):提供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类似道路保洁项目(小区物业保洁、河道保洁、绿化养护等除外),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100万(含)-200万元(含)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1、若提供的合同含其他保洁内容的且合同内容不能体现道路保洁部分的金额的,需另提供本合同业主单位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2、若提供的合同含其他保洁内容的,只计算道路保洁部分合同金额。

投标人车辆(最高得8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中型及以上机动扫路车的得4分, 8吨及以上洒水车的得4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租赁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桥头镇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调整为“慈溪市桥头镇道路保洁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4、其他不变,特此更正!

五、请各投标方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六、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慈溪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孙塘南路4号永敬商务楼二楼

联 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898331

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3989921

   
  采购机构:慈溪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574-63898331
传真:
联系地址:
 
   
   
  附件:变更公告_201561011503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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