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技术侦查取证设备公开招标(包一、包二)(15A0198)(项目编号=15A0198 )
作者: 发布于:2015-06-10 15:1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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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技术侦查取证设备公开招标(包一、包二)(15A0198) |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技术侦查取证设备公开招标(包一、包二)(15A0198) | 采购编号: | 15A019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5年05月21日 | 采购人名称: | 九龙坡区公安局分局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九龙坡区交易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经办人名称: | 黄老师 | 联系电话: | 68788639 | 澄清事项: | 一、包一修改如下: 1.“投标报价”分值由55分,调整为50分;“技术部分”分值由35分调整为40分。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及功能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起评分40分。 A:“技术评分”表技术参数(包括演示项目)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有7条及以上负偏离,技术部分得0分。 B.视频侦查客户端、服务器、其他网络设备等技术参数为关键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技术部分为零分。 注: 1.(测试所用设备和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2.需要现场演示项目(演示项目中含有需要现场演示子项的,每一子项均单独计为一演示项目)按照“技术评分”表中具体要求进行;不提供演示或演示不全的技术部分为零; 3.在演示过程中,所有参数调整(如阈值及灵敏度等)要求在软件UI界面中进行,不允许后台调整,如进行后台调整,此项视为不满足;如有任何一项放弃演示,此项视为不满足;各投标人所有演示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二、包二修改如下: 1.“投标报价”分值由55分,调整为50分;“技术部分”分值由35分调整为40分。 三、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技术侦查取证设备公开招标(包一、包二)投标开始时间调整为:2015年 6月 25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月25日14:45开标时间:2015年 6月25日14: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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