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关于“家庭教育栏目专项经费”的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家庭教育栏目专项经费
项目编号: CEITCL-BJ04-CZHW-1505123
采购人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 |
采购人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南口砖角楼北里5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10-64211719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8422919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5年6月5日 |
更正日期: | 2015年6月10日 |
更正理由: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变更 |
更正事项: | 原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1)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2)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否则不是合格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只选择其中某一分项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北京朝阳传媒中心授权的播放许可证明文件。 3、其他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原备注内容: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北京朝阳传媒中心授权的播放许可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资格条件变更为: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1)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2)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否则不是合格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只选择其中某一分项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备注变更为: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它内容不变 |
项目联系人: | 马星可、裴大龙 |
联系方式: | 电话:010-84229192-843 传真:010-68373131 |
备注: |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