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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大桥工程(五象大道立交)-照明设备采购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二(NNZC2015-10297A)

作者: 发布于:2015-06-09 18: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NNZC2015-10297A 
  项目名称: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大桥工程(五象大道立交)-照明设备采购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50603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改通知(2


 

各投标人: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大桥工程(五象大道立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5-10297A)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一)招标文件第4页货物需求一览表的说明中增加:5、本项目需求一览表由货物需求和工程量清单两部分组成。

(二)招标文件第5120.1款中增加:(13)不符合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所要求的。

(三)招标文件第56页格式2:投标报价表(格式)修改为:

投标报价表(格式)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

1、货物(本表内容对照《货物需求》填写

项号

货物名称

总数量

货物全称、品牌、

生产厂家及国别

型号、规格、配置

单价

()

单项合价

(元)

=①×②

备注

1


 


 


 


 


 


 


 

2


 


 


 


 


 


 


 

...


 


 


 


 


 


 


 

货物部分小计

(大写)人民币 (¥ 元)

2、工程

根据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说明的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相关表格附在投标报价表之后。

工程部分小计

(大写)人民币 (¥ 元)

3、(货物+工程)分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 元)

合同签订期: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以上总报价包含货物费用、运杂费、安装费、风险、税金和其他费用等。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招标文件第65页第1.采购内容中增加:1.5 工程承包范围(如有工程量清单则填写):  

(五)招标文件第666.合同款支付的内容修改为: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1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结算经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

6.3.2工程量清单部分不管数量增减多少,均按中标单价执行,即按实际施工安装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

6.4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使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土石方除外),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的信息价进行计算,无信息的按市场价;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定。

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肖啸 0771-489894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玉秀莉 0771-550113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发布时间: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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