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非法集资案件会计司法鉴定事务所选定”项目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9 18: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商丘市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非法集资案件会计司法鉴定事务所选定”项目澄清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人申请,对商财采【2015】186号项目采购文件作如下澄清:(采购公告已于2015年6月5日已发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原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按照国家司法会计鉴定收费标准的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能超过50%。
应为:投标报价按照国家司法会计鉴定收费标准的折扣报价,且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家收费标准的50%,超过此收费标准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商丘市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非法集资案件会计司法鉴定事务所选定”项目(招标编号:商财采【2015】186号)的“澄清公告”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谈判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9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