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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及附属设施零星项目施工服务资格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9 15: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就2015年5月29日发布的道路及附属设施零星项目施工服务资格(项目编号:0851-1561FS00CL20)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册第14页商务部分评分表中

承担项目施工的能力(20分)

有小型自卸作业车辆,每提供一台得5分,最高20分,①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禅城区道路通行证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②投标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有效的禅城区道路通行证复印件,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承担项目施工的能力(20分)

有核载质量为1.5吨以下的轻型自卸作业车辆,每提供一台得5分,最高20分,①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禅城区道路通行证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②投标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有效的禅城区道路通行证复印件,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时间:2015年6月23日14:00~14:30更正为“投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9:30~10:00”。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6月23日14:30”更正为“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6月25日10:00”。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 0757-8320 5203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二、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7室(佛山分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 5201转800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7-8320 5203

E-mail:clfs_bm@163.com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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