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川江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采购GLZFCG2015D0094更改通知(一)
尊敬的各竞标人:
一、本项目“竞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点原要求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且属于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布的【中水会字第〔2014〕第033号《关于推荐2014年度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的公告》】推荐名单中的供应商”。
现更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采购服务,且属于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布的【中水会字第〔2014〕第033号《关于推荐2014年度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的公告》】推荐名单中的供应商”。
二、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第7页“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的“11.1、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第(3)小点原要求为“竞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竞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现更改为:“竞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竞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社保的,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三、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第8页“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的“11.1、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第(6)小点原要求为“竞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含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供)”;
现更改为:“竞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包含本次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供)”;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原为:“
现更改为:“
五、竞标截止时间原为:“
六、竞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作相应修改。
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人联系人:阳燕红
采购人地址: 桂林市雉山路70号
电话:0773381693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克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四楼
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