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荣誉证章采购项目更改通知(一)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荣誉证章采购项目更改通知(一)
各竞标人: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对税务荣誉证章采购项目按相关程序代理,本项目已于2015年6月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了竞标公告,现发出更改通知。
一、原竞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税务荣誉证章采购项目
2、原项目编号:GXGC2J2015106
3、原公告日期:2015年6月1日
4、原开标时间:2015年6月8日下午15时00分
5、原公告媒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网。
二、更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7页中:“(8)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现更改为:“(8)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请提供)”。
2、招标文件第14页三、投标要求中:“ 1.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货物制作主要材料的制造商名称、品牌、产地、等级、参数等;3.投标人须提供货物主要材料来源证明,材料达到环保质量要求;”;现更改为:“1.投标人须提供货物制作主要材料的制造商名称、品牌、产地、等级、参数等;2.投标人须提供货物主要材料来源证明,材料达到环保质量要求;”。
3、招标文件第26页附件六 “资格证明文件”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提供)”;现更改为:“6、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请提供)”。
4、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九、质量保证 1.投标人必须确保货物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对于标书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部件、配件等,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材料都应是制造商的原厂全新的产品。3.投标人为其提供的投标货物提供质保期保障,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起不少于十年。4.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测试报告和主要货物材料的原产地证书。”;现更改为:“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投标人必须确保货物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对于标书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部件、配件等,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材料都应是制造商的原厂全新的产品。3.投标人为其提供的投标货物提供质保期保障,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起不少于十年。4.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测试报告和主要货物材料的原产地证书。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南宁市区1小时内(其他地市5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如需补足、退还产品,需要在12小时之内全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6.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请按以上更正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农婕
电话:0771-5581861
传真:0771-5567193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