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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南城县建设局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RX2015-NC-G003)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5 15: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依据南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城县分公司受南城县建设局的委托,对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563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投标人须具备或优于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总承包贰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现变更为:
3、投标人须具备或优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变更事项二: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总承包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现变更为: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本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城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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