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北区教学楼课桌椅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澄清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招标文件中样品标识要求更正为:投标样品(包括材质小样)不得标明投标人或供货商公司名称。工作人员将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样品编号,并在所有投标人监督下将编号标识粘贴在各投标人对应的样品上。 (2)招标文件13页评分分值(权重)分配修改为如下内容: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分值 50 20 30 (3)招标文件17页技术评审表第2、3项更正为为如下内容: 2 材质及实物样品的工艺和质量 材质质量和实物样品技术工艺的可靠性及设计方案的可行性、整体美观性 25 优(25-20):材质及实物样品技术工艺完全可靠、整体搭配美观,且优于标书要求。样品、效果符合或优于要求; 中(15-10):材质及实物样品技术工艺基本可靠。样品、效果基本符合要求; 差(5-0):材质及实物样品技术工艺不完全可靠。样品、效果有较严重问题; 备注:未全部提供样品,或者仅提供部分样品,该项得分为0分。 备注:该部分采用盲评打分 3 投标明细表响应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2.2 投标明细报价表中的5个特定部位的材质描述情况给与评分 10 评委根据5个部位提供的描述及样品,综合横向对比优劣后,给与客观评分;其中横向对比最优的单位得10分,其次得8分,第三的得6分;其他情况不超过5分; 备注:未全部提供样品,或者仅提供部分样品,该项得分为0分。 (4)招标文件18页商务评审表中投标人业绩评审项更正为如下内容: 4 投标人业绩 2012年至今,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仅指课桌椅),业绩定义:中标通知书+合同;或者合同+验收报告;) 5 单个合同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 单个合同在50-100万元(不含),每提供一份业绩,得0.5分; 单个合同在50万元或以下的,每提供3份,得1分,出现计算不足3份,每份按0.3分计算。 本项满分5分。 其他难以按以上原则清晰定分的情况,由专家组讨论后统一合理、酌情评分; (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15年 6月23日 10:30 (6)更正日期:2015年6月5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文件后,在签收处签章回传至我中心(传真号码:020-83309916),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罗老师
采购人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罗老师 项目负责人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栾先生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6279162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83309916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仕良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