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第四初级中学新校舍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5 07: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农安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农安县第四初级中学新校舍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现诚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农安县第四初级中学新校舍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资金性质:
一包:学生桌椅、教师微机桌和讲桌,会议室桌椅,教师办公桌椅,总价566000.00元。其中包括:学生桌椅1800套,单价200.00元;教师微机桌和讲桌(教师微机桌椅30套,单价480.00元;教师讲桌41张,单价500.00元。);会议室桌椅90套,单价750.00元;教师办公桌椅140套,单价740.00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厨房设备和餐桌,总价181100.00元。其中包括:不锈钢排烟罩14m2,单价1100元;不锈钢装饰板20 m2,单价350.00元;管道60 m2,,单价200.00元;低噪音柜式风机1台,单价8000.00元;风机架1台,单价1000.00元;油烟净化器1台,单价7500.00元;油烟净化器架1台,单价1000.00元;逆止阀1个,单价1500元;不锈钢排烟罩9 m2,单价1100.00元;不锈钢装饰板18 m2,单价350.00元;管道55 m2,单价200.00元,;低噪音柜式风机1台,单价8000元;风机架1台,单价1000元;逆止阀1个,单价1500.00元;八人餐桌100套,单价900.00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包:交互式一体机36套,单价19750.00元,总价711000.00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100%。
三、资质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满足上述要求的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可报名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5月4日 -10日,早9:00—晚3:30(中午休息),现场报名,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农安县政务管理中心二楼201室)。
五、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名事宜。
六、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开标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时。
八、投标保证金:每包5000.00元。
九、招标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3228103
十、本次公告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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