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财政局2016年度贵港市本级限额以下财政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设计类定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2016年度贵港市本级限额以下财政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设计类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HY-2016-04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懿贤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6933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6年度贵港市本级限额以下财政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设计类定点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4536b4c015456854593112e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中,3分标的资质要求原为“工程设计土地整治专业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土地整治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的职称证书”,现更改为“有效的土地规划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的职称证书”;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7条投标保证金,原为“每个分标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分标)”,现更正为“每个分标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分标)”;
三、“总则”第15.2.10条设计类项目总负责人中,第③点原为“项目总负责人的土地整治类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3分标提供)”,现更改为“项目总负责人的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3分标提供)”;
四、“评标办法”第(二)条资格审查内容第(10)项设计类项目总负责人中,第③点原为“项目总负责人的公路专业或路桥类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3分标提供)”,现更改为“项目总负责人的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3分标提供)”;第(三)条评分细则第2项商务分中,第2点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情况分3)3分标原为“①项目总负责人的土地整治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土地整治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此项满分为3分。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地整治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土地整治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此项满分为3分。”,现更改为“①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此项满分为3分。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此项满分为3分。”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请按以上执行。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贵港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莉莉 联系电话:0775-456464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廖懿贤 联系电话:0775-426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