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税务局临淄分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更 正 公 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地方税务局临淄分局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ZGK201603-006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3日
五、变更内容:
(一)变更内容
原采购内容: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是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有相应经营范围;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代理商需提供复印件盖设备生产厂商章); 4、代理商提供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即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5、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近十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168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2016年5月3日8:30至2016年5月10日17:00进行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报名供应商请于2016年5月10日17:00前登录临淄区招投标中心购买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电子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变更为: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是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有相应经营范围;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代理商需提供复印件盖设备生产厂商章); 3、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近十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168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2016年5月3日8:30至2016年5月11日17:00进行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报名供应商请于2016年5月11日17:00前登录临淄区招投标中心购买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电子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淄博市地方税务局临淄分局 地址:临淄区牛山路51号
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电话: 0533-7367506
采购代理机构:淄博晨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临淄区稷下路16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33-7184364
发布人:淄博晨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