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资产拍卖及车辆报废服务机构定点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资产拍卖及车辆报废服务机构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XPZC2016-G3-02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欣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3877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资产拍卖及车辆报废服务机构定点采购(XPZC2016-G3-021)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原为: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注册地非桂林市的,需在桂林市设立分支机构), A分标应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及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B分标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C分标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及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现更改为: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注册地非桂林市的,需在桂林市设立分支机构), A分标应具有有效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B分标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C分标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及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原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现延长至2016年5月17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相应条款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4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见公告内容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兴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兴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左工 联系方式:0773-622879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2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欣 联系方式:0773-28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