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公告(重发)
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公告(重发)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6-05-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高正代咨[2016]第4002号,设备采购资金100%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货地点: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品目一:双视角旅客手提行李X光机7台;品目二:双视角货物检查X光1台;品目三:爆炸物探测器3台(包括辅助工具)。
2.3.交货期:接业主通知后 60日历天内交付业主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有效的独立法人;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2013年04月01日起至今没有被有关部门查处并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不限于投标的货物以及服务)、没有发生重大的经济纠纷、刑事诉讼案件和经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查询2013年04月01日起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被代理制造商的授权书;
3.7投标货物(设备)若涉及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或审定合格证的必须提供且在有效期内及该货物(设备)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技术中心提供的检定报告,其中品目三投标货物(设备)若使用放射性物质,必须提供中国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安全证明,其他品目不作要求;
3.8上述3.1至3.7条为本项目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从2016年05月04日至2016年0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或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按下述联系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直接联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品目5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每份50元整。
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3日14:00时,投标地点在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3#办公楼201会议室。
6. 开标时间2016年 5月23日14:00时,开标地点在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3#办公楼201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 华;
电 话:0574-8900678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 琪;
电 话:0574-87159975,0574-87727358,13857899018;
传 真:0574-8772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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