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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众镇义仓社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一、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网站上提交的中山市民众镇义仓社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编号:GIECCZS20161021G1】公开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时间作如下澄清、调整

(一)本项目名称更正为:中山市民众镇义仓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二)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如下内容: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3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26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其中之一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查验,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为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电池板除外)制造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六、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第7小点修改为如下内容:登记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 1)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3)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有);4)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一、总则,第9小点修改为:★本项目涉及电力设备安装的,必须由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施工人员负责施工,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高压相关上岗证书(如是分包给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须满足上述要求。)

(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一、总则,增加第10小点:★由于本项目涉及设备安装和并网工程,投标人必须具有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的,必须分包给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并提供施工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具有相关资质的,投标时提供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

(六)有关时间作如下调整:

(1)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评标时间按原招标文件规定不变。

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民众镇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0-85576826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经办人:张小姐

电  话:0760-88633721

传  真:0760-88873238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一共2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为准,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公告无异议后盖章确认,回传至本公司。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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