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晋江市养正中学新校区中央空调安装及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新校区中央空调安装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XSCGJJ201605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2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新校区中央空调安装及服务采购
原公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一、现对招标编号为“XSCGJJ2016054”,项目名称为“新校区中央空调安装及服务采购”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的技术评分部分
(1)“5. 多联机组室外机结构情况(3分):考虑保护机械室的电子元器件,由评委对所投产品室外机结构先进性进行评议,送风室与机械室分离设计得3分,一体式设计不得分。”
现修改为:“考虑保护机械室的电子元器件,由评委对所投产品室外机结构先进性进行评议,送风室与机械室分离设计得3分,一体式设计得1分。”
(2)“11.多联室内机的抗老化功能情况(3分):考虑室内机面板的老化、变黄、变形,多联机室内机具有抗老化功能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资料加盖制造商公章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11.多联室内机的抗老化功能情况(3分):考虑室内机面板的老化、变黄、变形;多联机室内机具有抗老化功能,由评委进行比较并在0-3分之间打分。(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3)“13.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面板占吊顶面积情况(3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投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面板占用装饰吊顶面积大小情况进行评分,占用装饰吊顶面积最小的得3分,次小的得1分,第三小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以制冷量4.5KW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面板大小为评分标准)。(需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本加盖制造商公章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13.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面板占吊顶面积情况(3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投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面板占用装饰吊顶面积大小情况进行评分,占用装饰吊顶面积最小的得3分,次小的得2分,第三小的得1分,其他得0.5分。(以制冷量4.5KW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面板大小为评分标准)。(需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本加盖制造商公章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4)“14.低静压风管机技术特点(3分):考虑小空间区域的局部吊顶宽度因素,由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投低静压风管机深度情况进行评分,进深最小的得3分,次小的得1分,第三小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以最小制冷量2.8KW低静压风管机为评分标准)。(需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本加盖制造商公章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14.低静压风管机技术特点(3分):考虑小空间区域的局部吊顶宽度因素,由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投低静压风管机深度情况进行评分,进深最小的得3分,次小的得2分,第三小的得1分,其他得0.5分。(以最小制冷量2.8KW低静压风管机为评分标准)。(需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本加盖制造商公章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四、投标资格要求: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投标供应商须知“5.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前后不一致。现统一更正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原定于2016年05月1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到2016年 05月1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顺延到2016年05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
4、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杨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李先生,联系电话:13506948312。
特此通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晋江市养正中学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泉州晋江市安海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先生,联系电话:135069483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杨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