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等5个PPP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变更公告
一、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提交的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等5个PPP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6022号)更正/变更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第二次更正/变更,更正/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招标文件
(二)比较与评价
1、技术商务评价表(80分)中“
信誉 (7分) | 7 | 荣誉 奖项 | 考察投标人2011年以来获得的荣誉奖项(主要考察投标人2011年以来的工作表现):获得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得1分,获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得3分,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得7分。以上奖项不累加得分,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需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
更正/变更为:“
信誉 (7分) | 7 | 荣誉 奖项 | 考察投标人2011年以来获得的荣誉奖项(主要考察投标人2011年以来的工作表现):获得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得1分,获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得3分,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得7分。以上奖项不累加得分,只按最高奖项计分。 若投标人获得上述荣誉是对2011年前工作表现进行评价的,投标人能依相关评审办法的规定提供该荣誉经复核在2011年以后继续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能提供由该荣誉授予单位出具在2011年以后继续有效的证明文件,可计相应得分。 (需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
2、将原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10时00分”。
更正/变更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6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5月16日15时00分”。
3、将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延至2016年5月12日当天或提前。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6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2-2241425
传真:0752-2241425 邮编:516001
(二)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联系人:邱小姐/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9330/2689359
传真:0752-2689332 邮编:51600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邱小姐/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9330/2689359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与本更正/变更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变更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