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南宁市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项目编号:建昶FW16-04-08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慧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0109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南宁市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原公告地址: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13页,12.1“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七章”修改为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六章;
(二)采购文件第13页,12.2“根据本章第14条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为:根据本章第13条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采购文件第14页,1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澄清或修改通知。
(四)采购文件第18页,18.1(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一并装入一个密封袋内加以密封”修改为: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并装入一个密封袋内加以密封。
(五)采购文件第19页,19.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章第19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修改为: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章第18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
(六)采购文件第24页,三、评审程序“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根据本章“评审细则”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分别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法律方案进行评分。”修改为: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根据本章“评审细则”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分别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进行评分。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梁冬林;联系电话:0771-553493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慧;联系电话:0771-550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