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宁夏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一、 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计量测试院
二、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三、 项目名称:宁夏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职工食堂设备采购
四、 招标编号:0730-166112XB0016/01
五、 任务书编号:2016NCZ000053W
六、 采购类型:货物采购
七、 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4.3评分标准:A2商务评审15分,现变更为:A2商务评审25分,评审项目增加:环保节能产品10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提供入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符合本项目采购清单的产品,有一项得1分,共可得10分。(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其他A2商务评审项目不变。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3评分标准:A3技术评审35分,其中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15分,技术需求书中除特殊评审要求外,其他技术指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基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优于一项加0.5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产品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实施计划20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产品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实施计划、质量保障措施等方案酌情给分。优秀得15-20分,良好得10-14分,一般或较差得5-9分。现变更为:A3技术评审25分,其中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10分,技术需求书中除特殊评审要求外,其他技术指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基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优于一项加0.5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产品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实施计划15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产品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实施计划、质量保障措施等方案酌情给分。优秀得11-15分,良好得6-10分,一般或较差得0-5分。
3、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时00分整,现变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时00分整。
八、发布媒体
本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计量测试院
联 系 人:海顺军
联系电话:0951-7860506
招标代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
联 系 人:任晨昱
联系电话:0951-390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