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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东洲区2016年棚户区安置房购买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8 15: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2016年棚户区安置房购买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QYZBZC2016-08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

项目联系电话:024-5391259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2016年棚户区安置房购买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54535114015456ed66bf365d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公告: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的服务。

(3)必须具备所投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投标单位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3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更正为: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的服务。

(3)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投标单位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3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抚顺市东洲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欣 024-5478601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鹏 024-5391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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