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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标段施工承包商黑河市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大宗建材集中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8 09: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黑河市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大宗建材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ZB[2016]002-2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清江

项目联系电话:0456-777701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黑河市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大宗建材集中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4/t20160425_671023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黑河市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大宗建材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ZB[2016]002-2号)招标公告中第3条、第4条要求变更如下

原招标公告中: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变更如下: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销售业绩至少三项;

3.4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的供货、调试、培训、检测、售后服务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本项目允许投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

原招标公告中:第4条4.1款第三行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及诚信评估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变更为: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标段施工承包商

采购人地址:黑河市王肃街24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邵清江、0456-77770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美娟、0456-8228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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