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天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里高新技术园LED路灯三期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湖里高新技术园LED路灯三期工程
项目编号:2016-FX005ZC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528541/552854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湖里高新技术园LED路灯三期工程
原公告地址:厦门市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8楼厦门市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P8页: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中:
*7、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是LED路灯灯具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经销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投标授权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事项,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修改为:
*7、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是LED路灯灯具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经销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事项,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P12页、P39页:
*1.4.1投标样品要求
1.4.1.1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样品:灯具、太阳能板、控制箱(全套),送检样品安装功率160W,功率偏差δ=±10%。
修改为:
*1.4.1投标样品送检要求
1.4.1.1投标人应提供灯具样品送检,样品安装功率160W,功率偏差δ=±10%,由投标人自行送检。
三、P12页、P39页:
*1.4.2检测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将上述投标灯具样品送厦门半导体照明检测认证中心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太阳能板及控制箱应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检验资料并与技术评分里的数据相符)。灯具6000小时光通维持率参数如检测部门无法及时提供报告,须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并保证达到1.3.2.2要求,在亮灯过程中,如发现超差,供应商应无偿更换。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必须是投标人投标所采用产品的。蓄电池须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修改为:*1.4.2检测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将上述投标灯具样品送国家级检测机构或厦门半导体照明检测认证中心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太阳能板及控制箱应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检验资料并与技术评分里的数据相符)。灯具6000小时光通维持率参数如检测部门无法及时提供报告,须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并保证达到1.3.2.2要求,在亮灯过程中,如发现超差,供应商应无偿更换。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必须是投标人投标所采用产品的。蓄电池须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四、P14页:
注:技术分评分标准中本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厦门半导体照明检测认证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的,以此检测报告(灯具功率以160w±10%)为评分依据。
修改为:
注:技术分评分标准中本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或厦门半导体照明检测认证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的,以此检测报告(灯具功率以160w±10%)为评分依据。
五、P15页:
11 | 控制器 | 根据投标人每项演示成功的表现情况得分(投标人自备模拟电源) | 8分 | 1、照度可调节 2分 2、太阳能、市电分别计量显示2分 3、运行故障诊断分别指示2分 4、防过放电和市电自动切换2分 |
修改为:
11 | 控制器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说明 | 8分 | 1、照度可调节 2分 2、太阳能、市电分别计量显示2分 3、运行故障诊断分别指示2分 4、防过放电和市电自动切换2分 |
六、P12页、P39页:
1.4.1.2投标人应附上样品与所投产品质量一致的承诺书。样品承诺书(须加盖公章)应单独封装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内提交。没有按要求提供样品和提供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此条款去除。
七、P12页、P39页:
1.4.3评标时演示程序(由投标人操作)
*(1)开灯,蓄电池供电指示灯亮(打分)
(2)调整功率(照度)演示,第1档100%,根据指示逐渐减档至50%功率(打分)
*(3)蓄电池降低电压操作,电压低于设定值时切换到市电供电指示灯亮,切断蓄电池供电灯头仍亮(打分)
*(4)全负荷设定功率在约80%,半负荷设定功率50%,模拟时间到下半夜,半负荷运行,运行累计记录可显示(打分)
修改为:
1.4.3验收时保证控制器应具备下列操作功能
*(1)开灯,蓄电池供电指示灯亮
(2)调整功率(照度)演示,第1档100%,根据指示逐渐减档至50%功率
*(3)蓄电池降低电压操作,电压低于设定值时切换到市电供电指示灯亮,切断蓄电池供电灯头仍亮
*(4)全负荷设定功率在约80%,半负荷设定功率50%,模拟时间到下半夜,半负荷运行,运行累计记录可显示
八、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5月2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开标地点不变。
九、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不变。
十、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592-5528541、5528542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厦门市天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详见正文公告
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正文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台湾街207号天地花园C幢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庄先生0592-5528541/5528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