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竞争性磋商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8 09: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竞争性磋商项目更正公告
原采购信息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标段一: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2、具备智能化工程专项施工二级以上资质或省级安防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提供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品牌只允许厂家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与谈判,代理商须提供厂家的授权书(厂家参与谈判可不提供)。3、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对应的项目经理证书。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二: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2、企业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3、供应商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对应的项目经理证书。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段三: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2、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提供专业维修保养人员不少于5人,并提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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