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区二期排洪西渠石方砌筑工程更改通知(二)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区二期排洪西渠石方砌筑工程更改通知(二)
项目编号:ZHZB2016-LG-001G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056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2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区二期排洪西渠石方砌筑工程(项目编号:ZHZB2016-LG-001G)
原公告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3号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区二期排洪西渠石方砌筑工程
二、项目编号: ZHZB2016-LG-001G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3月28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3-2880568
五、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
更改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1条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本工程计价及结算参考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桂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市建规[2007]131号文);《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增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桂财综[2008]84号文);《关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计算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08]37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桂建标[2009]7号文;《关于调整2005部分机械台班参考基价的通知》(桂造价[2009]1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13]3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号);投标材料价按《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1期(临桂区)及材料价格参考同期《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信息价时按桂林市信息价或市场材料价格询价;最终以临桂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现更改为:
2.1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本工程计价及结算参考依据:(1)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2007年《广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3)2007年《广西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4)2007年《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5)广西水利厅以桂水基【2004】46号文发布的《关于在我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实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通知》;(6)桂水基〔2013〕18号文《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7)桂水基〔2016〕1号文《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投标材料价按《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1期(临桂区)及材料价格参考同期《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信息价时按桂林市信息价或市场材料价格询价;最终以临桂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慎重声明:本投标文件是在我方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及你方的所有解释后提交的,对你方合法的评标结果,无论我方中标与否,均予以接受。
2、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的总价(小写: ) ( 其中投标报价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元),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即 天(日历日)内竣工移交整个工程并按规定负责工程的保修。承诺质量等级 。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3%的人民币现金作为履约担保。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1.2.4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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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期 | 1.1.4.3 | 天数: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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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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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分包 | 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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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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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价表仅供报价参考用,所列内容应与采购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另装)一致,如有增减或不一致处,以采购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另装附后)所列表格为准。
现更改为: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慎重声明:本投标文件是在我方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及你方的所有解释后提交的,对你方合法的评标结果,无论我方中标与否,均予以接受。
2、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的总价(小写: ),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即 天(日历日)内竣工移交整个工程并按规定负责工程的保修。承诺质量等级 。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3%的人民币现金作为履约担保。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1.2.4 | 姓名: |
|
2 | 工期 | 1.1.4.3 | 天数: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
|
4 | 分包 | 4.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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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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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价表仅供报价参考用,所列内容应与采购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另装)一致,如有增减或不一致处,以采购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另装附后)所列表格为准。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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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种:人民币 | |||
一 | 投标总造价:(二)+(三)+(四)+(五) | (元) | |||||
二 | 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 (元) | |||||
三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元) | |||||
四 | 规费: | (元) | |||||
其 中 | 1 | 建安劳保费 | (元) | ||||
3 | 其他 | (元) | |||||
五 | 税金 | (元) | |||||
承诺工期 | 天(日历日) | ||||||
承诺质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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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市建规[2007]131号文和市建规[2008]224号文执行。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现更改为:
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
建设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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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种:人民币 | ||
一 | 投标报价: | (元) | ||||
承诺工期 | 天(日历日) | |||||
承诺质量等级 |
| |||||
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市建规[2007]131号文和市建规[2008]224号文执行。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16年5月3日上午9时00分” 现更改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临桂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桂昇 电 话:559050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3号维也纳酒店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工 电 话:0773-2880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