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隆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采购项目的补遗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6 15: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隆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采购项目的补遗公告

各有关投标人:

    我中心于2016年4月25日发布的隆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YCG2016—G08)的招标文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15年第199号)规定,对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条件进行相应补充说明,现补遗如下:

一、将原招标文件第13页要求提供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更换为:“投标供应商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已经换领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已换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栏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