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工程(一期)PPP项目更正公告(二)

作者: 发布于:2016-04-25 20: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工程(一期)PPP项目

项目编号:JZXM2016-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1-2437566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工程(一期)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http://www.fjbid.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采购信息“第五部分  投融资能力”

(2)可获得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方面所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支持函件、授信协议等。

更正为:尽可能提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方面出具的材料,如资信证明材料、支持函件、授信协议等。

(二)补充说明: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三)补充说明:在申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处签字或盖章均可。

(四)补充说明:第五部分 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信息表中授权人为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为本预审文件P29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

(五)问:“因社会资本牵头单位与职业介绍中心(代理机构)签订了社保缴纳的代缴委托书(或协议书),本次资审需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能否提供以下资料证明:1.在社保局打印近三个月社会资本牵头单位员工的缴纳记录,社保局盖章;2、出具社会资本牵头单位员工劳动合同;3.出具社会资本牵头单位委托职业介绍中心付款凭证”

答:关于提交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按照原更正公告中要求内容:“提供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格式以地税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盖章文件为准,无特殊格式要求。”同时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供认为有必要列出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问:“除必须报管廊合同外,是否还可提供投融资类合同的市政道路等施工业绩”

答:申请人应按照预审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可以自行提供认为有必要列出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内容不变

2、资格预审公告、更正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资格预审公告、更正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特此通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交通与建设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先生 0591-2437566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7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先生 15080312940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